金安区城区住宅小区第三季度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
工作考核排名通报
各物业服务企业:
根据《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9月25日至10月10日,区房产管理中心联合城区各街道办事处,从小区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维护、文明秩序、“双创”氛围营造、工作配合度等五个方面对城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按照考核办法,排名前5名、后5名分别记为2019年第三季度物业服务诚信企业和物业服务不诚信企业。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六安市金安区房产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2日
今年金安区出台了《金安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暂行)》,明确了考核对象、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和考核结果运用。
关于考核结果的运用
季排名中排名前五名的物业服务企业记录为物业服务诚信企业,后五名的记录为物业服务不诚信企业,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各小区业主大会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重要参考。
物业服务项目在考核年度内月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由区房产局对物业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连续2个月考核分值低于60分的,区房产局向开发企业或业委会提出解聘建议,同时记录为物业服务不诚信企业,取消该企业年度内各级、各类评先评优资格。
物业服务项目在考核年度内月考核平均分达到95分以上的(含95分),区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用于物管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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