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六安一土产经营部经营以次充好的商品“米斛”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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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10月9日,六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六市监罚字〔2019〕74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显示,六安市裕安区魏周土产经营部经营以次充好的商品“米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六安市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对当事人处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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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2 12: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干的漂亮

发表于 2019-10-12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米斛是米糊吗
发表于 2019-10-1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当然不是了
发表于 2019-10-1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黑心商家
发表于 2019-10-12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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