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酒驾死亡案件】致1人死亡!六安这个喝酒的又出事了!判决出炉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10-10 09: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霍山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喝酒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判决同饮者赔偿死者亲属各项损失近7万元。

微信截图_20191010095605.png
(图片源于网络)

2018年9月28日下午,朱某华与甘某志下班后路过朱某华家时,朱某华邀请甘某志吃晚饭,晚饭期间朱某华与甘某志共喝了白酒一瓶。

当晚8时左右,甘某志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回家,行至其家附近路段时,不小心驶入路外桥下,甘某志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发生争议,协调未果,甘某志亲属诉至法院,要求朱某华及其妻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727778.8元。

案件审理后查明:

原告无证据证明张某琴参与了饮酒或劝酒,故张某琴不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朱某华与甘某志一起饮酒,没有尽到足够的安全提醒、制止、护送义务,具有一定的过错,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甘某志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意识到酒后驾驶机动车具有高度危险性,对损害事实和损害结果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据此,判决朱某华赔偿甘某志亲属各项损失共计67098元。

目前,该案民事判决已经生效,且朱某华已全部履行完毕。
发表于 2019-10-1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70万变成7万,心理落差太大了
发表于 2019-10-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非要喝那么多酒搞什么
发表于 2019-10-1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酒后开车,就是找死啊!
发表于 2019-10-10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7万块钱一条命,可以
发表于 2019-10-1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的亲妈妈
发表于 2019-10-10 10:5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还赔70万,做梦
发表于 2019-10-10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朋友变冤家了
发表于 2019-10-10 10:5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哎呀呀搞什么来
发表于 2019-10-10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酒肉朋友啊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