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黄团结,男,1977年12月1日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杨公村黄新庄组,身份证号码342401197712014815。
被执行人:张成凤,女,1980年10月25日生,汉族,住址同上,身份证号码342401198010254288。
执行案号:(2018)皖1503执90号,执行依据:(2017)皖1503民初4751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本金160万元及利息。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 电话:0564-3360326 18156407858(用短信形式提供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团结、张成凤下落或其财产线索并被本院控制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黄团结、张成凤有效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10%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提供被执行人黄团结、张成凤下落线索的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赵华银、陈自勇与被执行人黄团结、张成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本院依法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日
(附:黄团结、张成凤基本信息)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梁友霞,女,汉族,1963年7月15日出生, 住六安市裕安区五牌里3号附3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6307153948。
被执行人:陈献明,男,1962年10月4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市街五牌里社区,身份证号码342401196210043937。
执行案号:(2015)六裕执字第01045号系列案件,执行依据:(2013)六裕民二初字第01132号等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60万元及利息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电话:0564-3360326 18156407858(用短信形式提供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友霞、陈献明下落或其财产线索并被本院控制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梁友霞、陈献明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5%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梁友霞、陈献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本院依法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0一九年九月十八日
(附:陈献明、梁友霞基本信息)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卢瑞,男,汉族,1988年12月17日生, 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苏埠镇孙湾村孙湾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01198812171935。
执行依据:本院(2017)皖1503民再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38000元(不含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条件:一、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1000元;二、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并执行到位的,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百分之十。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21(或短信发送18156407629)。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罗振鹏,男,1981年4 月28日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云路街82号1楼2单元2号,身份证号码342401198104280313。
执行案号:(2019)皖1503执832号,执行依据:(2018)民初4636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本金54万元及利息。
联系人: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张法官 电话:0564-3360326 18156407858(用短信形式提供线索)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罗振鹏下落或其财产线索(不含本院掌握的线索)并被本院控制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罗振鹏有效财产线索执行到位的,按执行到位标的额5﹪比例予以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罗振鹏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本院依法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特发执行悬赏公告。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罗振鹏基本信息)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苏万举,男,1984年4月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安徽省颍上县润河镇王桥村满圩队54号,现住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香樟公寓B17号楼1502室,身份证号码341226198404011997。
执行依据:(2016)皖1503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35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控制的,奖励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30(或短信发送18156407900)。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陶长艳,女,1985年4月10日出生,住安徽省霍邱县周集镇朱港村欧一组,现住六安市裕安区梅山南路香樟公寓B17号楼1502室,身份证号码342423198504106160。
执行依据:本院(2016)皖1503民初4485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35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控制的,奖励3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30(或短信发送18156407900)。
二0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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