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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杂谈] 孙岗镇小伙与女子认识不到10天结婚,没想到几天后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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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8-1 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真是太谢谢您了,陈法官,要不是你们,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小李紧紧的握住法官的手连声感谢,并将一面印有“为民执法 情暖人心”八个大字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以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意。

    俗话说,“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是神圣而严肃的,可如今,“闪婚闪离”的情况越来越多,结婚时海誓山盟,婚后却杳无音信。对于一些结婚后不久就迅速走向破裂的小夫妻来说,结婚时给的彩礼往往成了双方争夺的重要财产。
    近日,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孙岗法庭受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一对小夫妻闪婚又闪离,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全部彩礼,然而要回彩礼并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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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小李与小薇经人介绍相识,小李对小薇一见钟情,考虑到自己属大龄青年,于是认识不到三天的两人就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并根据当地习俗小李送上10万元彩礼。然后婚后没几天,两人生活摩擦不断,一言不合后小薇竟一走了之,小李从结婚的喜悦中惊醒,一家人也跌入谷底。走投无路的小李向金安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小薇之间的婚姻关系,并请求小薇向其返还彩礼10万元。

    孙岗法庭受理该案后,经多方联系,加上了小薇的微信,因小薇人在外地且不愿意提供邮寄地址,承办人采取电子微信送达的方式,向小薇送达了诉状,传票等诉讼材料,小薇也表示会积极应诉。考虑到双方是“闪婚闪离”,离婚可能是一时冲动,承办法官迅速组织两人进行调解,帮助他们缓和矛盾,并给予双方“缓和期”,看是否可以帮助两人和好如初。

   但经多方努力后,双方都坚持解除婚姻关系,但对彩礼的返还问题争执不休。小李认为双方登记结婚到提出离婚时间很短,给付彩礼造成小李家庭生活困难,且小李并无过错,小薇一言不合就一走了之,小微应当全额将彩礼返还;小薇则认为彩礼钱用于了婚礼和日常生活开销了,无法返还。

    法院经审理查明,小李给付10万元彩礼情况属实,双方婚后仅共同生活不到十天,小薇就一走了之,其对待婚姻极不不负责,而且小李家因给付彩礼四处借钱,生活十分艰难,但婚礼和日常开销也确实存在。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最终小李和小薇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小薇返还小李彩礼8万元,小薇也如期履行了调解协议确定的给付义务,于是就有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发表于 2019-8-1 10: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认识不到三天就结婚,也太草率了吧{:5_781:}
来自: iPhone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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