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好消息!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政顺利实施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7-2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7月1日起,《六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试行)》正式施行。从市医保局获悉,当日,调整后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政策顺利实施。根据《实施办法》,自7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执行新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政策。门诊保障待遇方面,一级及以下定点医院普通门诊合规医药费用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特殊慢性病门诊医药费用按当次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方面,起付线为2万元。

微信截图_20190702145055.png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