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寨县公安局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寻衅滋事罪向本院提请批准逮捕一涉恶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金寨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于6月28日批准逮捕该5名犯罪嫌疑人。
公安机关依法侦查查明:叶某某、沈某某等人成立公司,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通过发放传单、媒体广告、微信公众号及“口口相传”等方式公开宣传吸收存款及放贷业务,从中攫取高额利息差,造成社会公众存款损失巨大,严重扰乱了金融秩序。
同时对逾期未还款的借贷人,采取上门滋扰、锁门堵门、限制人身自由、殴打等软暴力、暴力方式非法催债,导致人员受伤,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