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金寨南溪一男子在金龙山大运河捕鱼,竟至今未归!家人急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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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2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急!急!急!六安这一男子昨天下河捕鱼(南溪金龙山)大运河,至今未归。家人四处寻找无果。现恳请社会各界人士如有见到者请致电:13812712864如有专业搜救人士也请拨打电话!家人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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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见到者请致电
13812712864
为切实做好金寨禁渔期宣传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禁渔期制度,维护良好的禁渔秩序,确保禁渔工作稳步推进,日前,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局及时启动我县2019年度禁渔期宣传工作。
1.我县禁渔期设置为梅、响水库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2.城区河道(史河、东干渠、南干渠、三岔河水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3.长江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大鲵自然保护区全年禁捕。
在禁渔期(区)内禁止一切捕捞野生类水产品行为,禁止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在禁渔期内,严禁从事扎巢取卵等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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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3月1日起,县农业执法局在全县禁渔水域拉开禁渔宣传工作序幕,在重点区域悬挂宣传横幅,通过出动宣传车(船)、张贴《金寨县人民政府禁渔通告》、发放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还通过互联网、电视媒体等不同宣传载体扩大禁渔期的宣传面,进一步提升宣传效果,提升对非法捕捞破坏渔业资源的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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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县禁渔期整治效果明显,违反禁渔期案件大幅减少,违法电捕行为也得到有效控制。今年,县农业执法局将继续做好我县禁渔期(区)工作,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对违反禁渔期的非法捕捞案件,依照相应渔业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举报电话:110、0564—7060880)
再次提醒,夏季炎热,切莫贪图凉爽下河
一定要远离水渠、河流、湖泊
尤其是不会游泳的人,不要靠近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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