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浓烟滚滚,烟雾弥漫!六安金寨新城区一学校的停车棚发生火灾,多车烧成灰烬!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6-1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6月13日)下午2点20分, 金江实验学校对面一充电停车棚突发大火,现场浓烟滚滚。
微信图片_20190615082403.png
微信图片_20190615082411.png
微信图片_20190615082415.jpg
从现场照片可以看出,该充电停车棚已经被浓烟熏得漆黑,棚顶多块玻璃碎裂、掉落满地。

近日,安徽省住建厅下发重要通知,端午节后在全省住建领域开展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

本次大规模检查主要围绕施工工地、住宅小区和城市公园来展开。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项目,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其中,排查建筑施工工地,集中整治违规搭建彩钢板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管理,集中整治施工作业现场管理混乱、住宅小区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和消防通道违规堵、占问题等突出风险;并加大对公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的检查,对警示标志进行排查、损坏的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确保不留隐患,要强化应急处置保障,建立城市公园安全应急预案。

省住建厅指出,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将成为本次整治的一大重点。按照整治要求,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省住建厅指出
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
违规停放充电情况将成为
本次整治的一大重点

其中文件第五条:
整治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1)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的,必须及时搬离、清理,严禁进楼入户;
(2)居民住宅楼、员工宿舍等有人员居住的场所内停放电动自行车的,必须搬离,严禁“人车同屋”;
(3)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的部位与其他部位直接连通的,必须设置防火分隔设施;
(4)电动自行车采取“飞线”、入户等方式违规充电的,必须及时纠正,加强教育警示;
(5)电动自行车停放周围有易燃可燃物的,必须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距离。

本次大规模检查主要围绕
施工工地、住宅小区和城市公园来展开。
紧盯重要场所、重点项目,
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图解:电动车停楼道里有多恐怖↓↓↓
微信截图_20190615083038.png
微信截图_20190615083054.png
微信截图_20190615083105.png

发表于 2019-6-1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回卖废铁还能卖怪好两钱类
发表于 2019-6-1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希望小区有电动车充电桩,统一区域确保安全
发表于 2019-6-15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是电瓶车问题质量不好
发表于 2019-6-15 08: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浙江
怎么说呢,一个县城而且是新诚区,发生这样事,真是不应该,有关部门要反思!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