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实施意见》、《六安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社保局〈关于“降费率”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六人社秘〔2019〕11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全县职工养老保险单位费率统一调整为16%,个人部分缴费费率不变;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仍按原缴费费率执行。2019年5月1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止,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照1%(单位0.5%,个人0.5%)执行,工伤保险仍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二、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
2019年5月1日起,以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我县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共9个档次(60%、70%、80%、90%、100%、150%、200%、250%、300%)中选择适当的缴费档次申报缴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按照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执行。
特此公告。
霍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
县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
5月、6月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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