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六安市住建监管局重拳整治房地产中介乱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5-2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买二手房,不少人会选择中介。可如果买房时遇到了“黑中介”,辛苦赚来的血汗钱被侵占、挪用……合法权益被侵犯,又该如何是好?

4月29日下午,六安城区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行为警示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上表明,针对近期我市部分房地产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问题,市房管局、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决定即日起对城区所有从事二手房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微信图片_20190502085718.png

据悉,随着房地产市场的日渐成熟,我市房地产中介机构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截至目前,在六安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登记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共89家,其中代理销售公司12家,房地产中介公司79家,房地产中介分支机构87个,相关从业人员(经纪人)310人。但损害消费者合法利益的乱象时有发生,仅2018年,该处就接到涉及房地产中介相关投诉22起。而今年截至目前,该处已接到涉及房地产中介相关投诉9起。


记者了解到,房地产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是此次专项整治重点。本次整治分为两部分,首先是中介机构进行自查自纠,并于5月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至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

自查自纠具体内容包括:

1、房地产中介机构在从事经纪活动中,是否严格遵守《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六安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等相关规定;

2、是否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

3、是否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

4、是否在其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等相关内容;

5、是否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

6、是否为客户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阴阳合同”提供便利,非法规避房屋交易税费;

7、是否一房多卖,损害购房人合法权益;

8、是否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保证金和预定金;

9、是否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等。

从5月8日开始,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将对房地产中介机构“侵占、挪用房地产交易资金”等问题开展专项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取消中介机构网上签约资格,并报送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一步给予行政处罚。

除此之外,我市房地产交易诚信管理系统的开通,也将有效约束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纪行为。“如接到投诉,查实违法违规行为的中介机构将被记入诚信档案中,这其中也包括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如被列入黑名单,该中介机构将无法备案,不得从事房地产交易活动。”该处相关负责人表示。


重要提醒:准备买二手房的市民注意,为保障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我市早已出台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细则,根据要求我市二手房交易资金(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应全额缴入六安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处设立的监管账户。

目前,六安城区已开设了三个监管账户,监管银行均在建设大厦一楼设立了服务窗口。

也就是说,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二手房交易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通过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代收代付交易资金,不得侵占、挪用交易资金,不得进行非法集资活动。如有上述行为有关部门将严厉打击。

如果市民发现中介机构有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电话0564—3933737投诉。



发表于 2019-5-2 09: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好!
来自: iPhone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