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上午8点40分左右,舒城桃溪东路发生惊险一幕。一辆越野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相撞。
让人捏一把汗的是,三轮车驾驶人是一位老奶奶,当时由西向东驾驶三轮车行驶在桃溪路机动车道上。目击者说,老人在博文大厦附近可能是想将车子骑往路边,就在三轮车变道过程中,与后方同向而来的越野车发生碰撞。
所幸老人现场并无明显受伤。交警随后赶到,建议越野车主带老人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对于很多老年人骑行电动车的行为,大家都会看法不一,因为一方面是老年代步车一般是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今后此类车型如果不挂牌不登记是不能上路的;另一方面,老年人由于自身年龄等各方面原因,使用电动车上路或许会给自身或他人带来安全隐患。
对此,曾有不少网友表示,年纪大了的老人由于身体等各方面原因,选择电动车出行会比较容易出现交通意外发生,所以希望未来会有相关方面的规范出台,来保障老年人出行更安全。
据了解,《道路安全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十六周岁。但是并未规定骑行电动车人员的年龄上限。“虽然国家对于老年人骑电动车的年龄上限没有明确规定,但老年人骑车一定要根据身体条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慢速骑行,此外,建议广大老年人在出行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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