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最新消息] 最新通知!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复制链接] 0
回复
256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26-9-7 14:26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安徽省统计局、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确定安徽2026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72元/月下限为4354元/月。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具体如下: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税务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

根据有关要求,现发布我省2026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我省2026年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1772元/月,下限为4354元/月。

执行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生育保险)统一以缴费基数下限为基数。


三、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6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可调整2026年缴费基数。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协同配合,精心实施部署,稳妥开展2026年全省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工作。各级税务部门要根据公布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做好社保费系统配置和征缴服务工作。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如实记录缴费信息,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6年8月27日


来源:省人社厅网站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