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标电动三、四轮车辆,民间俗称 “老头乐” 因配备封闭座舱,可抵御风雨 成为部分群众短途代步工具 该类车辆安全防护配置缺失、车身结构强度不足 各项性能均未达到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 未列入工信部机动车生产准入目录 无法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 车辆注册登记、申领号牌 不具备合法上路资质
加之驾驶人安全与法律意识薄弱 闯红灯、逆行等乱象频发 易引发交通事故 并危及自身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安全
非标三、四轮车存在哪些危害
无法办理牌证
非标三、四轮车从设计、生产、销售、管理,都游离在规范之外,且没有收录在工信部颁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报告》里,不符合办理车辆注册登记的法规要求,无法在车管部门办理牌证,上路行驶属交通违法行为。
车身质量堪忧
市场在售的非标三、四轮车,普遍缺乏基本的安全配置,车身外部,前后都没有防撞吸能结构;车身内部,不仅没有最基础的安全带,更没有安全气囊和儿童座椅接口这些安全配置。所采用的零配件均低劣便宜,车身设计不合理、工艺简单、材质低劣、质量没有保障,上路容易发生危险。
影响交通安全
部分非标三、四轮车驾驶人对交通法律法规不熟悉,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培训就上路行驶,没有驾驶经验,不懂交通安全操作规则。驾驶人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随意变道穿插、掉头、逆行拐弯掉头、乱闯红灯等各种交通违法行为随处可见,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在埋下安全隐患的同时,扰乱了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
消费者维权困难
厂家和销售商为了利润往往会以 “无需上牌、无需驾照” 为噱头来忽悠群众购买。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追责、维权将变得相当艰难。众多非标三、四轮车使用者没有登记上牌,也没有驾照和保险,一旦发生事故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为了逃避处罚,使用者极有可能选择逃逸,给交管部门的事故查处、追责带来极大难度。对消费者本人来说,一旦因质量问题对自己造成损失,没有保险赔付,厂家和销售商则往往以 “我们卖的并不是机动车,没让你上路行驶” 来推诿责任,消费者维权将变得困难重重,拖到最后,自己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法律科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如果这类车辆的各项性能指标经司法鉴定达到机动车标准的,驾驶人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的,将被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安公安交警提醒
非标三、四轮电动车,无牌、无证、无保险,安全性、防护性极差,上路行驶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提醒所有市民朋友:不要轻信非标三、四轮车“不用挂牌、不用考驾照” 等虚假宣传,做到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
来源|六安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