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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六安市出台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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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六安市印发《关于做好六安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国家谈判成功的221种谈判药品中抗癌药、罕见病药、高致残性疾病药品等124种纳入特殊药品双通道管理范围,进一步扩大参保患者的用药范围和用药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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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明确从4月1日起,参保人员在市内使用特殊药品的可凭指定医师开具的处方在医院住院和门诊使用,比照市内三级医院住院报销。参保人员在外地住院期间,因就诊医院特殊药品短缺等原因无法购买所需药品的,提供就诊医院出具的外购处方或住院病历(需记载外购药品),在当地药店购买,购药费用回参保地办理报销。同时,对参保人员在外地非住院期间购买特殊药品的;市内非定点医疗机构购买特殊药品的;市内非双通道定点药店购买特殊药品的等不予报销的“三种情形”进行了界定。
通知要求,六安市参保患者在使用特殊药品过程中,必须遵循两定管理和指定医师管理机制,保证规范用药,合理施治。下一步,将加强政策执行的跟踪、督导,及时解决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参保患者用药畅通,解决群众用药难题。
发表于 2021-4-2 1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癌症患者的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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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 1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医保是个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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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 11:1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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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4-2 11: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厉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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