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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随意占道经营,六安一女商贩暴力抗法受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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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7 08: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7月9日上午9时许,舒城县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接报警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某KTV北侧人行道上,有人随意占道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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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控制事态,了解情况。经查:赵某(女,45岁)驾驶一辆蓝色电动三轮车,车身印有“杂粮饼、煎饼”等字样,在纬一路与鼓楼北街东北角人行道上占道经营,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其予以制止劝导,要求其按照县城管执法局划定的指定地点经营。但赵某不听劝阻,以其他地方市口不好为由,坚持要在此处经营,导致城管执法人员工作长时间受阻,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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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警民警了解情况后,向赵某宣传了相关规定,并现场组织赵某、城管执法人员、县小吃协会负责人三方商讨解决下一步经营地点事宜,城管执法部门也提供了具体场所供赵某选择,虽经长时间的宣传劝导,但赵某均以市口不好予以回绝。随后,县城管执法局执法人员告知赵某将对其经营的工具进行暂扣保存,此时赵某立即坐到其电动三轮车驾驶位上,双手死死抓住方向把,阻止执法人员暂扣其车辆,在城管执法人员边劝说边扶其下车过程中,赵某用拳头打、用脚踢等方式,殴打执法人员,导致两名执法人员身体轻微伤,造成现场较多群众围观,影响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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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赵某行为已涉嫌阻碍执行职务,开发区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赵某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过连续工作,迅速查明了案情。赵某最终也因其随意任性的行为被舒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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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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