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百姓关注]
六安车主赶紧看!5月10日起,全省推行!
[复制链接]
桃花归
桃花归
当前离线
积分
9956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5-8 08:12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省公安交警部门发布消息称,自
2020年5月10日起
,在全省推行
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措施
,以推进轻微人伤事故快速处理,化解当事人因医疗费垫付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先行垫付
在全省范围内发生的由合作保险机构承保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且产生医疗费用的道路交通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初查情况,认为被保险车辆驾驶人应负有责任的,经当事人提出申请,会同合作保险机构启动医疗费先行垫付工作机制,合作保险机构根据伤者伤情和肇事车辆保险情况先行垫付医疗费用,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全面的救治。
先行垫付分类
1、轻微伤现场快赔
主要包括:伤者轻微伤,可以现场调解结案的;伤者轻伤门诊治疗、医嘱随诊的;伤者留院观察后可以离院随诊的;伤者经手术治疗,无须住院治疗等4类情形。此类案件可现场调解,协商赔偿金额,签定赔偿协议,由保险公司在规定期限内将赔款转账赔付给伤者方或相关医疗机构。
2、危重伤住院垫付
包括:交强险抢救费垫付和商业险医疗费垫付。符合交强险抢救费垫付条件的,保险机构在1万元额度内据实垫付医疗费;住院医疗费超1万元,符合商业险医疗费垫付条件的,保险机构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事故初查情况或事故责任认定情况按照不同额度先行垫付。
工作流程和职责分工
1.轻微伤现场快赔流程及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工作。对投保了合作保险机构承保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结束后初步作出事故责任判断,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保险机构,告知和引导事故当事人申请轻微伤现场快赔。
保险机构
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事故调查和责任信息,查明承保车辆及驾驶人是否存在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免除情形,审核是否启动轻微伤现场快赔,符合条件的,现场收集伤者方、被保险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等资料,协商赔偿金额,签定《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协议书》,向伤者方或相关医疗机构先行垫付有关医疗费用。
事故当事人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先行垫付申请,积极配合,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机构的要求,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单等信息凭证。
2.危重伤住院垫付流程及职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工作。对当事人投保了合作保险机构承保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取证结束后初步作出事故责任判断,依据当事人申请,向保险机构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建议书》。
保险机构
开展住院探视、伤者方信息调查、收集整理资料、引导评残和调解等工作。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建议书》,查明承保车辆及驾驶人是否存在交强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责任免除情形,审核是否启动危重伤住院垫付,符合条件的,收集当事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医疗费用发票等资料,签定《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协议书》,符合交强险抢救医疗费垫付条件的,向相关医疗机构予以垫付;符合商业险医疗费先行垫付条件,已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按照保险机构查勘定损预估医疗费×责任比例×50%向伤者方或相关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尚未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初查当事方负有责任的,最低按照保险机构查勘定损预估医疗费×30%×50%向伤者方或相关医疗机构先行垫付。
事故当事人
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先行垫付申请,积极配合,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机构的要求,提供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银行卡、出院小结、医疗费用发票、用药明细单等信息凭证。
应急救济
对已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建议书》的事故,出现赔款已先行支付,但后续责任认定中的事实认定中具有无责、免责情形的,由保险机构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医疗费先行垫付协议书》中约定的双方申请人承诺事宜,向当事人进行追偿。
当事人因抢救无效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产生的医疗费,参照危重伤住院垫付流程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