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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警方致全县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封信
全县各复工复产企业:
近期,随着全县企业陆续复工复产,对企业员工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也被各企业所重视,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安全防护物资随之供不应求,对此,给一些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机会。
诈骗分子通过互联网搜索、非正规网络购物平台、微信群、QQ群、微博、手机短信、甚至抖音、快手关注好友等方式,广泛发布销售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安全防护物资广告,诱使急需购买安全防护物资的单位与其联系,并以先交款、后发货的方式提供支付二维码或银行账户进行收款,收到钱款后,既不发货,也不退钱,以拉黑联系方式导致买方钱货两空。
近期,我县个别私营业主遭遇此类诈骗,造成一定损失。2月11日,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接到我县有不法分子在微信上以售卖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为由诈骗钱财的线索后,仅用3小时将犯罪嫌疑人蔡某某抓获。由此也说明,电信诈骗很有可能就潜伏在你我身边。
疫情防控期间,县公安局按照省市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保障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十项措施》部署要求,基层派出所主动问需企业、全程跟进,全力提升保障与服务密度;治安、巡防等部门加强警企联络,扩大宣传力度,突出重点,显性用警,着力做到疫情防控、保障生产、确保安全三不误;刑侦部门通过新媒体宣传、人工干预等方法手段,全力遏制涉疫诈骗案件发生。
对此,为有效防止电信诈骗犯罪对我县企业财产造成侵害,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全县各企业:无论是线上还是线下采购口罩、消毒液等安全防疫物资,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其中,线上采购需在正规网购平台进行,线下采购要在正规药店购买,切不可相信所谓“代购”,特别是如对方提及汇款、转账、提供验证码等关键词时,务必提高警惕、再三核实。如果一旦被骗,应选择立即报警处理。建议各企业负责同志严格规范本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对财务人员进行系统培训,谨防发生针对财务管理人员的“电话、微信、QQ、冒充领导(老板)身份诈骗”“篡改邮箱诈骗”,织密防范电信诈骗案件的“大网”,避免您的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将全力加大对各类侵财性案件的侦办查处力度,全力维护各企业财产安全。希望我们众志成城、团结协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贡献力量。
舒城县公安局
2020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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