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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致六安住建委——康泰幸福嘉园27号楼是如何通过消防验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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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1 22: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依据国家颁布的GB 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卧室、起居室(厅)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40m”, “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20m等规定”;
幸福嘉园27号楼室内消防管道占用了房屋空间和层高,违反了国家强制标准。在安装上这些室内消防管道后,管道占据了每个房间的三分之二顶部并往下延伸60公分,该房经检测层高仅2.77米(国家规定2.8米,双方约定2.9米),但是在安装上这些管道后,扣除管道占用的高度到地面仅有2.27米,一个成年人只要随便一跃便可摸到,我们业主今后想在房顶装个灯都困难,更不要说常年在房间里居住、生活。

依据国家《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要求:“ 消防给水管穿过地下室外墙、构筑物墙壁以及屋面等有防水要求处时,应设防水套管;消防给水管穿过建筑物承重墙或基础时, 应预留洞口”,该楼所有的入户消防给水管全部没有安装套管去且直接在承重墙上开洞,严重影响了房屋今后的使用和安全。同时依据上述规定,消防架空管道除了满足设计要求外,不能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

(1)幸福嘉园27号楼室内消防管道等设施安装的简单粗暴,入户的消防主水管系房屋盖好后无任何保护、防水等措施直接从进户门上方墙体钻洞穿过,管子与洞的缝隙就简单用水泥在门头上糊一下同时依据上述规定,消防架空管道除了满足设计要求外,不能影响建筑功能的正常使用,现实是这些存在于室内屋顶的消防管道已经导致业主无法装修和正常使用,(2)自动喷淋头安装错误,不符合国家规定,依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在吊顶下布置的喷头应当采用下垂型喷头或吊顶型喷淋头,而现在开发商安装的是上喷型喷淋头,这是一般不需要考虑层高的地下室使用的喷淋头,他们却用在了我们的主卧室、客厅等,导致我们无法吊顶,严重妨碍了我们的生活。(3)有的消防管道接头部分,因为施工粗陋还在往下滴水,这样的消防设施真的很怀疑在发生火灾的时候能否发挥作用。

这样的消防设施,我想请问六安消防部门是如何通过验收的?

六安市住建委是如何给开发商发放综合查验备案文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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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7-12 10:0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坑人的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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