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练员,不仅要传授给学员合格的驾驶技术,更需要言传身教,带头守法。今年元宵节期间,金寨驾校的一名教练员,酒后驾驶教练车外出,送人至水岸春天宾馆休息时,被民警逮了个正着。 来源:金寨微tv 教练酒驾被抓,处罚更严重
普通司机醉驾被抓的处罚大家都清楚,可教练如果醉驾被抓,后果就更严重了!因为教练车属于营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四、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五、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冯某醉酒驾驶营运车辆不但要刑拘、判刑,而且在吊销驾驶证后,10年内不得重考。禁考10年后即时再考到驾驶证,冯某也不能驾驶教练车,更不能做教练,十几年的教练生活就此画上句号。 这样严重的处罚 实在是得不偿失!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绝不仅是说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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