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闲聊杂谈]
六安车友们注意力!!酒驾、醉驾处罚标准来了!还会影响子女,
[复制链接]
暮冬
暮冬
当前离线
积分
57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3-7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酒驾作为马路上的第一大“杀手”已经让不少人付出了惨痛的代价酒驾、醉驾处罚标准已经出炉.酒驾、醉驾处罚标准来了!还会影响子女,司机都看看吧
酒驾处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 醉酒驾车的测试 2004)中规定: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最新酒驾处罚标准
一,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新交通法对酒驾的规定
一,饮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喝多少算酒驾
一,饮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小于20mg/100ml,不构成饮酒驾车行为(不违法);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20mg/100ml,为酒后驾驶;
二,醉酒驾驶
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酒后驾车引发交通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酒驾或醉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直接成本 =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禁驾
征信成本
1. 律师、医师会被吊销执照
2.公务员、法官等直接开除公职
3.参军、入党、出国、留学等受限制;参军入党招飞政审难通过。
经济成本
1.被单位辞退,且无赔偿
2.保险公司不予理赔
3.职工因醉酒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不享受国家工伤保障
时间成本
1.喝酒后开车不出事故
酒后驾驶会失去人身自由:10天拘留至6个月拘役。
2.喝酒后开车发生事故
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民事责任
酒驾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的,死亡赔偿金(城镇居民)39251元/年(按20年计算),丧葬费约28192.5元(公式:当地社平工资×6),被抚养人生活费(全额)25527元/年(按20年计算),仅此三项赔偿数额就达到近130多万元。
家庭成本
酒驾违法行为人被追究刑事责任,全家将为其承受巨大的心理负担,特别容易对家中未成年子女造成阴影。家长醉驾被判刑,犯罪记录将伴终生,子女考公务员、上军警校、入党等受到限制。
社会成本
办理移民签证需要提供无犯罪证明,否则拒签!而醉驾犯罪纪录则会伴随终身。受到刑事处罚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
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除上述成本外,还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希望所有看到本文的司机朋友都能遵守交通法规,谨慎驾驶,一路平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