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社会百态] 男子蒙冤坐牢11年:出狱11年后被判无罪,获近150万国家赔偿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2-28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997 年9 月9 日,60 岁的前任厂长翁某死在其位于芜湖市繁昌县荻矿水泥厂的办公室内。上任厂长仅两个多月的朱能刚,被警方列为重点怀疑对象。最终繁昌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朱能刚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被告人朱能刚有期徒刑十五年,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一万元整。



68690a6cly1g0luqpzcz8j20j60csq5a.jpg



服刑期间,他一边服刑一边研究法律,为自己出狱讨回清白做准备。2018年6月26日,芜湖中院做出判决,撤销1999年的刑事判决书,朱能刚无罪。近日,芜湖中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朱能刚人身自由赔偿金1143800.5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50000元,共计人民币1493800.58元。


68690a6cly1g0luqoih90j20j60cwacl.jpg

68690a6cly1g0luqp3c01j20j60cr75t.jpg




发表于 2019-2-28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要追责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