踏雪无痕 发表于 2026-9-21 14:48

六安7所幼儿园拟终止办学!

关于金安区马头镇十字路等七所幼儿园拟终止办学的公示
  金安区马头镇十字路幼儿园等七所民办幼儿园已停止办学行为,并申请终止办学,注销办学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拟终止办学事项予以公示,公示期: 2026年9月19日—9月25日。
  一、幼儿园相关信息

名称办学许可证号
金安区马头镇十字路幼儿园234150262010278
金安区马头镇陈滩阳光幼儿园234150262011138
金安区马头镇新佳幼儿园234150260912028
金安区三十铺镇喜洋洋幼儿园234150262010788
金安区椿树镇春蕾幼儿园234150262010488
金安区张店镇天宝幼儿园234150262010318
金安区美佳蓓儿幼儿园234150262017088

  二、相关事项  1.善后处置。幼儿园须严格落实幼儿分流安置方案,做好在园幼儿转园对接;妥善处置教职工劳动关系。本次属于举办者自行申请终止办学,由幼儿园举办者自行组织财务清算,优先清退幼儿预收保教费用、结清教职工工资及社会保险,依法清偿全部债权债务。清算完成后,举办者须向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办学许可注销不等于法人主体注销,相关债权债务由举办者承担。  2.异议反馈。利害关系人(幼儿家长、教职工、债权人等)如对本次拟终止办学事项存在异议,请携带书面佐证材料,至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反映,联系电话:0564-3261726。  3.后续办理。公示期满,若无实质性异议,我局将依法作出准予终止办学决定,注销其办学许可证,收回办学许可证正副本。办学许可注销后,该机构不再具备学前教育办学资质,不得以原幼儿园名义开展保育教育、招生收费等办学活动,违者将依法查处。六安市金安区教育局2026年9月18日

来源:金安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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