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一中关于加强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非机动车(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两轮及三轮电瓶车、摩托车、助力车、平衡车等)和摩托车的安全管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养成学生的良好习惯,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打造平安文明校园,根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学生非机动车管理要求
禁止学生骑摩托车上学,原则上建议学生不要骑非机动车上放学,因交通不便等原因,确需骑行非机动车的学生,必须服从学校校园非机动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要求。
1.走读生(含午休生)。学生骑行非机动车在校门外下车推行进入校门,便于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后,就近骑行到年级划定停放区域(赓飏书院、武陟书院、龙津书院和格致书院地下停放区或地面划定停放区)有序停放。放学后(午休生晚自习后)需要离开校园时,方可沿年级划定停放区域至校门路线骑行,其他任何时间一律不得在校园任何区域骑行。
2.住校生(晚休)。学生骑行非机动车在校门外下车推行进入校门,便于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进入校园后,就近骑行到学生宿舍划定停放区域(尚善楼和知言楼的副楼)有序停放。周末、节假日需要离开校园时方可沿学生宿舍划定停放区域至校门路线骑行,其他任何时间一律不得在校园任何区域骑行。
二、教职工(含外包人员、来访人员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要求
1.教职工(含外包人员)骑行非机动车和摩托车进入校门时请减速慢行,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在校园骑行时,佩戴头盔,减速慢行,严禁带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只能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人员,随乘人员需戴头盔),就近骑行到划定的停放区域,按照要求有序停放。
2.来访人员。所有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东门外有停车位)。
三、划定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位置
学校四个大门都可进出,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就近有序停放在以下划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1.教学楼区域停放点:赓飏书院、武陟书院、龙津书院地下停放区及地面划定停放区。
2.格致书院地面划定停放区。
3.国际书院地面划定停放区。
4.学生宿舍楼区域停放点:尚善楼、知言楼副楼划定停放区。
5.思源餐厅区域临时停放点:食堂东面划定停放区。
6.天神体育馆区域临时停放点:体育馆东面划定停放区。
四、规范非机动车充电管理
1.明确充电位置。电动车到指定区域充电。学校在赓飏书院、武陟书院、龙津书院地下停放区和知言楼副楼停放区设有充电桩。
2.规范充电要求。严禁在教室、寝室、办公室、体育馆、走廊、楼梯间等处私自拉线充电,一经发现,没收充电设备,多次违规、不听劝阻的,将给予书面告知书,并通知安保部禁止其骑车进入校园。如果私自充电,产生后果的,由电瓶车车主自行承担,造成财产损失的照价赔偿,造成严重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五、其他管理要求
1.措施上不断进行完善。所有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不得在楼道、门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处停放、不得在未划定的区域充电。未在指定地点停放的、乱停乱放的或违规充电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学校将粘贴温馨提示。对多次违规、不听劝阻的学生,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处理,并与评先评优、文明班级挂钩;对多次违规、不听劝阻的教职工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相挂钩;对多次违规、不听劝阻的外包人员与所在公司工作考核等相挂钩。
2.执行上实行准入制。对没有悬挂牌照的,不佩戴安全头盔且违规载人的,非法加装遮阳篷伞的,不按照相关规定骑行车辆且在校园内多次乱停乱放、违规充电不听劝阻的非机动车和摩托车一律不准进入校园。
3.管理上实行常态化。学校常态化开展校园内非机动车和摩托车停放、充电安全等管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违规停放、充电的, 严肃制止并组织清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对长期占用停车位而不骑行的车辆,及时联系车主进行处理;对拒不配合的车辆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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