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侵占、诈骗、高利贷……金寨这1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受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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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8-15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日前,金寨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叶乃余等19人涉恶势力犯罪集团一案。庭审采取“线上”远程视频及线下同步庭审方式进行。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前后,方梅(另案处理)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浙江省温州市纠集叶乃余、沈关然、李士奎、孙蒙蒙(死亡)、王永成、方振学等人多次开设赌场。后因索取赌债,方梅砍伤他人,2011年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2012年方梅获得假释回到金寨县,为攫取非法经济利益,其再次纠集叶乃余、沈关然注册成立了中汇佰联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同时纠集戴佐兵、潘涛等人作为员工,以公司为依托,有组织的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骗取贷款、诈骗、“软暴力”催收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方梅为首要分子,被告人叶乃余、沈关然、戴佐兵、潘涛、杨功贵为骨干成员,被告人王亚南、李士奎、王永成、熊德祥、方振学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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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认为,以方梅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无视国家法律、无视政府监管,严重损害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破坏了当地经济生活秩序、金融管理秩序及司法秩序,影响恶劣,后果严重,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高利转贷罪,骗取贷款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庭审。该案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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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寨县政协委员 市场监督管理局公职律师 张雷:我作为一名协委员参加旁听,看到县法院工作人员办案认真、程序合法、工作扎实,感受到了县法院“除恶务尽”的决心,也更加坚定了我们对建设法治金寨和美好乡村的信心和决心。
金寨县人大代表 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主任 陈烨:县法院这次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旁听,充分体现了法院通过代表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新要求。
金寨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冯克钧:金寨县人民法院三年来,共审结涉及恶势力犯罪案件16起,对每一起案件,我们在依据法律和查清事实的基础上,做到了快审快结,加大了对该系列案件的财产的执行力度,坚决清除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经济基础,有力地维护了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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