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无证醉酒驾驶!月亮岛事故肇事者被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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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22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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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1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金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经查,2020年5月9日22时43分左右,犯罪嫌疑人金某持注销状态的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皖N****号轻型普通货车由北向南沿六安市月亮岛环岛路行驶至皖西学院家属区东门北侧218—011号路灯杆处,占道行驶撞到路上行人夏某和邬某,致夏某和邬某受伤,车辆受损,造成交通事故。夏某经六安市中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该院经审查后认为,金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遂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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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网传被撞女子身亡,家人求助】昨晚月亮岛一辆皮卡撞飞两行人
月亮岛交通事故的警情通报:醉酒驾驶,一人死亡,已刑事立案
发表于 2020-5-22 09: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太可恶,毁了别人一家子
发表于 2020-5-22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希望不是替罪羔羊,请判死刑吧
发表于 2020-5-22 09: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人啊
发表于 2020-5-22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定要重判!死刑的那种
发表于 2020-5-22 0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不是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发表于 2020-5-22 09:3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为什么还有这样屡教不改呢?非要出事了才知道自己罪有多严重,非要搞到倾家荡产才知道疼?真是害人害己、害了人家家庭,罪不可赦!

发表于 2020-5-22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醉驾,没有驾驶证,造成一死一伤严重后果,应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逮捕!!!
发表于 2020-5-24 09: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六安太多能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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