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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扫黑除恶,共创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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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1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参与扫黑除恶 共创平安金安
                      ——致全区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全区广大市民朋友,你们好!  
黑恶势力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毒瘤,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顽疾,黑恶不除,社会不宁!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近一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各级政法部门全线出击、扫黑除恶,纪委监委、组织、宣传等部门主动作为、全力配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除恶务尽的决心,摧毁了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打掉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团伙,破获了一批涉黑涉恶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拥护和认可。
扫黑除恶,为期三年。除恶务尽,任重道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欢迎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以下12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特别是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水利、矿产资源、河道采砂、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超限超载、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恶势力;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传销的黑恶势力: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十、组织策划群体性事件的黑恶势力;十一、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十二、危及医护人员人身安全,影响人民群众就医秩序的“职业医闹”黑恶势力。
我们郑重承诺:对提供重要线索的举报人,有关部门将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协助破获重大涉黑涉恶案件的举报人予以重奖。
我们郑重声明: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一心,铲黑恶势力,除沉疴宿疾,扫出风清气正,迎来六地平安。

举报方式:
区扫黑办:0564-3268157,  举报邮箱:jaqshb434@126.com
区公安局:0564-3926126
区人民检察院:0564-3382000
区人民法院:0564-3261557
区司法局:0564-3622612
区纪委监委:0564-3261057


金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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