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所见所闻] 胆子真大!未经允许擅自埋设管道,要求立即停工整改!

[复制链接] 0
回复
63562
查看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楼主
跳转到指定楼层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8-14 09:2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前不久,昆山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在工程建设控制区内,没有经过公路管理部门的批准,擅自埋设管道,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后,立即要求停工整改,并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当天上午11点多钟,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局三大队,在日常的巡查当中在237国道发现,有工程人员在进行管道埋设施工。经过执法人员在现场询问得知,建设方是金安区某单位污水管网埋设工程,中标单位是昆山市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方在没有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组织施工。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副中队长 程超:施工单位在公路管理部门的建筑控制区内报备施工的,是处于安全监管涉路施工有影响交通站路的行为,我们要对它的施工安全和过往车辆通行。我们要负起相关责任。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到,现在有一些施工企业,法律意识淡薄,对保护公路和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性认识不到。




公路两侧20米的范围内属于公路建设控制区,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执法人员当即要求施工方立即停止施工,在没有到公路管理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并且依据相关规定对施工方予以处罚。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副中队长 程超:破坏路域环境和侵害路产路权的行政违法行为要进行坚决的打击,切实维护,切实增强交通综合执法的威慑力;第二方面就是在执法的同时,要加强普法宣传转变执法理念,送法进企业,送法进校园等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爱护公路。

来源/六安广电融媒体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