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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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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棚(伞)!请市民配合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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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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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8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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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广大电动车经营户的一封信
广大电动车经营户:
为加强电动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我市将开展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棚(伞)专项整治
。拆除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棚(伞)工作是文明交通提升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全市广大电动车经营户予以理解、支持和配合。
电动车违规加装遮阳棚(伞)行为改变了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八条规定非机动车的外形尺寸,质量、制动器、车铃和夜间反光装置,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际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 53号)要求严厉查处违法销售不符合新标准、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以及非法改装、拼装、篡改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违规加装遮阳棚(伞)遮挡视线,不利于观察路况,易产生视野盲区;电动车整车体积增大,易发生刮蹭;遇道路湿滑、刮风下雨等恶劣天气,易发生倾覆;遮阳棚(伞)破损后,易伤及自身和他人安全等隐患。
我们呼吁广大电动车经营户切莫为用户解决挡雨遮阳小问题,而埋下交通安全大隐患,即日起立即停止违规加装和销售遮阳棚(伞)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广大经营户朋友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承担社会责任,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为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贡献力量。
违规加装电动车遮阳棚(伞)举报电话: 12315、5136097、3378552.
来源@六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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