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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 痛快!舒城一女子泼皮耍赖阻碍执行职务人员,已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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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20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警是我们所有人都应该尊敬的一个职业,毕竟他们的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当我们生活中有困难时,民警总是无条件的对我们进行帮助,所以相信每个人对此都十分的感激。不过有的人却例外,他们在面对民警的调解时,竟然做出这种举动。六安舒城一女子泼皮耍赖阻碍执行职务人员,现已被依法刑拘。


    日前,舒城县公安局加大规范执法和民警维权力度,严肃查处一名阻碍执行职务人员,依法维护了民警的执法权威。

    6月18日,由舒城县舒茶镇党委政府牵头,县交通公路、公安交警、市场监管、城管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对G206国道舒茶镇道路两侧未封闭道口安装安全防范栏,消除道路安全隐患。

    当联合工作组来到舒茶镇茶元村张某某家附近时,张某某以安装防护栏对其生活造成不便及影响“风水”门相为由,阻碍施工人员安装防护栏,在场工作人员充分考虑其合理诉求并对其进行耐心劝导,但张某某仍多次推搡工作人员。

    舒茶派出所民警到场维护秩序时,受到张某某攻击并被其咬伤,随后民警依法口头传唤张某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在去公安机关路上,张某某仍不知收敛,用手打出警人员面部。舒茶派出所迅速向县公安局汇报,由县公安局指定治安大队主办该案。经过连夜取证,违法嫌疑人张某某被舒城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十日。


    人民警察法第35条规定,阻碍民警执行职务的行为主要有:公然侮辱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阻碍人民警察调查取证的;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追捕、搜查、救险等任务进入有关住所、场所的;对执行救人、救险、追捕、警卫等紧急任务的警车故意设置障碍的;有拒绝或者阻碍人民警察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的。执法实践中,公安机关的辅警在正式民警的带领下协助执法,其行为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组成部分,阻碍他们的行为也构成阻碍执行职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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