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李某拖欠工资被立案!
2023年9月15日,陈某某等19名员工到金寨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在某中心工作期间被李某拖欠工资共计95682元。
经查,李某于2023年2月至9月承包该中心,为该中心实际负责人。接到陈某某等人投诉后,金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约谈李某,但李某拒不提供所欠员工工资明细表。2023年9月18日,金寨县人社局根据员工反映的金额依法向李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其于9月20日前足额支付拖欠的19名员工工资共计95682元。后经李某与员工核实确认,共计拖欠15名员工工资共计76834元,但李某逾期仍未支付。
自2023年10月7日开始,金寨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多次联系李某,要求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但均无法与李某取得联系。2023年10月31日,金寨县人社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将该案移送至金寨县公安机关。2023年11月23日,金寨县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立案受理。目前,该案正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金寨县人社局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