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装修好了不给装修款,六安一男子被强制执行!
2月2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通过依法拘传被执行人徐某,成功和解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使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维护。
原告霍邱某装饰设计公司从事室内外装饰设计及施工等业务,被告徐某因房屋装修需要,与原告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竣工后,双方因装修费用产生纠纷。案件经霍邱法院审理判决,徐某需支付该公司装修费用1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徐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该装饰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向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多次与徐某沟通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徐某却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对此,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冻结了徐某名下的银行、支付宝、微信账户,以此督促徐某主动出面解决纠纷,但徐某依旧不予理睬。
2月22日,执行法官将躲避执行的徐某依法拘传到法院,在告知徐某将会被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徐某开始紧张起来,主动寻求与申请人和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徐某当场支付装修费用3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来源:霍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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