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花归 发表于 2019-5-18 08:58

关于某网友投诉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及三里桥岗亭一事,已回复

关于某网友投诉交警大队一事:本人在2019.2.14日在三里桥岗亭附近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随即车辆被拖离事故现场。当事故处理完毕,前往事故中队开事故停车场放行条时,意外发生,竟然在事故停车场查询不到我的车辆,前往事故中队,停车场,找不到车辆,多方打听得知,事故中队前往拖车时,还有一家私人汽车修理厂,前往事故现场拖车,私人修理厂,最终给我报的维修价格超出预期,安排拉到其他地方,修理厂几公里收费四百块,且没有发票,等于没有资格拖车。    我想明白一个事情,谁给修理厂权利,拖我的车,为何会出现两张施救车抢活,谁给的权利。







六安交警支队已回复:
网友你好,因工作疏忽,对你造成的麻烦,在此表示歉意。交警二大队已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妥善处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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