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巴黎 发表于 2019-3-12 08:59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舒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公开宣判!

为打击毒品犯罪,3月8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对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朱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8年9月24日,朱某在其住处多次容留并伙同韩某、谢某吸食毒品。9月25日下午,朱某在其住处容留并伙同韩某吸食毒品。9月25日晚,朱某在其住处容留并伙同谢某吸食毒品。9月26日,朱某因吸食毒品行为在接受舒城县公安局民警询问期间,主动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

法院认为,朱某多次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容留并伙同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朱某在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再次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朱某在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口头传唤接受调查时,主动交代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的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以自首论,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朱某认罪认罚,积极预交罚金,依法对其从宽处罚。根据朱某的犯罪事实、性质、量刑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毒品不仅危害身体、殃及家庭,更会扰乱社会、破坏安定。毒品危害巨大,我们要时刻保持警醒,远离毒品,珍爱生命。


星亘 发表于 2019-3-12 09:02

我觉得收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更严重!

离鸿 发表于 2019-3-12 09:03

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啊

我如花猫 发表于 2019-3-12 09:03

拒绝毒品都应该从我们自身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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